2024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簡章(5名)
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簡章摘要
2024年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簡章已發(fā)布,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雇員5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2月27日下午17:00,報考人員請自行下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手寫簽名,將填好的《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職業(yè)技能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在網上報名有效時間內打包上傳投遞至指定郵箱759902616 qq.com(文件夾名:報考崗位+姓名,掃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證、或學歷證、……),逾期概不再接受報名。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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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簡章正文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24年公開招聘5名普通雇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雇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辦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員按照《長沙市市本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辦法》(長辦發(fā)[2014]20號)進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行政和事業(yè)編制,由用人單位與普通雇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負責管理使用,合同中按照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年齡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招聘編外合同制人員工作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心條件、工作能力和專業(yè)技能;
5.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存在違法犯罪記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情況尚未查清的;
2.存在違紀違規(guī)情形或正在接受調查以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解聘、辭退等情況的;
3.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有吸毒史的;
5.不適宜從事普通雇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表:
詳見《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崗位表》(附件1)。說明:18周歲以上是指2006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50周歲以下是指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發(fā)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復審—職業(yè)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相關信息公布網站:招聘公告通過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微信公眾號“岳麓公安”公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報名方式: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2月27日下午17:00,報考人員請自行下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手寫簽名,將填好的《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職業(yè)技能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在網上報名有效時間內打包上傳投遞至指定郵箱759902616 qq.com(文件夾名:報考崗位+姓名,掃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證、或學歷證、……),逾期概不再接受報名;
2.現場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須提供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相關職業(yè)技能資格證書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合法、真實、準確。
六、考試
(一)職業(yè)技能測試:
職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二)面試:
1.按照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1:2比例進入面試;
2.普通雇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總分均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4.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下簡稱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七、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按職業(yè)技能測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
1.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1:1比例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若總成績相同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總成績相同的,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不超過兩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九、考察
1.體檢結束后,由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政治考察(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以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與合同簽訂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3.聘用人員與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咨詢電話(限工作時間)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政工室:0731—88856786
十二、監(jiān)督電話(限工作時間)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監(jiān)察室:0731—88614456
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GmlHDaBqZeiEd2vSBzreag
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公開招聘普通雇員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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