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株洲市茶陵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6名)
湖南株洲市茶陵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事工作人員公告摘要
2024年湖南株洲市茶陵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fā)布,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報名時間: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8日18:00止。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筆試內容:A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B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關注網站相關信息。不指定參考教材,考生備考《公共基礎知識》可參考公務員教材中心2024年湖南事業(yè)單位課程復習。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fā)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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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茶陵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正文
2024年茶陵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計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詳見《2024年茶陵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表》(附件1)。
。ㄒ唬⿷溉藛T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6年7月5日前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7月5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7月5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7月5日以后出生)。
7.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應聘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的應聘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
本次招聘,專業(yè)認定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2)。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9.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ǘ⿷溉藛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本縣在編人員。
三、發(fā)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環(huán)節(jié)信息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8日18:00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請考生登錄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chaling.gov.cn/c11432/index.html)并按要求填報信息。
3.報名要求: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網上報名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后,應聘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5日8:00至2024年7月9日18:00。
5.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fā)布。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網上報名時,根據應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入圍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都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及相關事項另行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fā)布。
3.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試
。ㄒ唬┛荚嚪绞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
筆試內容:
。令悕徫唬◢徫籄1-A15)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70%,寫作占30%;
B類崗位(崗位B1-B7)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其中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fā)布通知,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fā)布通知,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入圍面試比例: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面試,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二)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七、體檢與考察
。ㄒ唬w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選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5年,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特別提示
。ㄒ唬⿷溉藛T務必及時關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ǘ┍敬慰荚嚥恢付ǹ荚囕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ㄋ模⿲嵭姓\信考試。應聘人員應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十一、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1-25216553
監(jiān)督電話:0731-25245698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chaling.gov.cn/c11522/20240625/i2215365.html
湖南株洲市茶陵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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