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考申論范文:讓歷史文物“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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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歷史文物“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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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保護歷史文物,又要保障經濟發(fā)展,如何堅持原則、堅決保護?怎樣實事求是、開發(fā)利用?20年前,時任福建省代省長的習近平同志,對萬壽巖遺址兩次批示,采取措施將文物搶救出來、整體保護,成為處理文物保護與利用問題的一個生動樣本。
文物承載文明與文化,維系著民族精神與時代價值,理應依法受到保護。被業(yè)界譽為“南方周口店”的福建三明萬壽巖舊石器時代遺址,曾獲評2000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fā)現”,把古人類在福建生活的歷史提前至約18.5萬年前。珍貴歷史文物“不僅屬于我們,也屬于后代子孫”。對于事關全局利益與長遠發(fā)展的文物保護,切不能只算經濟賬、眼前賬、局部賬,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能為了謀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壞全社會和后代的利益。正如習近平同志當年批示所要求的,“必須認真妥善地加以保護”。
具體的文物保護工作,確實常常與地方推進經濟發(fā)展存在一定矛盾,有的可能“耽誤”礦產開采,有的可能“妨礙”土地資源盤活,有的還可能“影響”工業(yè)園區(qū)建設。據測算,叫停萬壽巖礦體開采,對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有6000多萬元。這可不是一筆小錢,直接關系到企業(yè)效益與區(qū)域發(fā)展。然而,經濟發(fā)展可以轉型,文物資源不能再生。歷史文物一經破壞,便難以修復,損失無法計量。所以,在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發(fā)展關系上,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來不得半點含糊。
人們常說,文物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其實,“利”同樣在“眼前”。在加強保護前提下對歷史文物進行科學開發(fā)和利用,完全能兼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一方面,相比文物的單一與脆弱,經濟建設所需資源稟賦,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替代性,下功夫去尋找去改變去升級,總會有解決辦法和出路。另一方面,文物保護不等于單向度付出、投入。萬壽巖遺址如今已建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獨樹一幟的遺跡展示、教育與研究基地,按文化旅游融合思路去開發(fā),同樣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有利于化解資金壓力、創(chuàng)造新的增長點。不為短期利益蒙蔽,算大賬、長遠賬,完全能夠做到“文物保護和發(fā)展生產兩不誤”。
從這個意義上講,歷史文物的保護與利用,是一體兩面的辯證關系。前半篇文章講保護,是“讓文物活下去”;后半篇文章談利用,就是“讓文物活起來”。保護是利用的前提,保護好才能利用好;利用是保護的拓展,利用好是為了更好保護文物、傳播文化,更有效提升文物保護意識。近年來各地博物館借助網絡“走出去”,歷史文化景區(qū)開展研學旅行、體驗旅游,文創(chuàng)產品蓬勃興起,都是文物保護與利用相得益彰的成功案例。把“文物保護與利用”通篇文章寫精彩,必須精準把握好舍與得、破與立的關系,該關停的影響保護的發(fā)展項目必須堅決叫停,該拓展的價值利用項目一定要積極推進。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文化自信是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保護文物是歷史賦予我們的文化使命,鍛造文化自信是時代賦予我們的神圣職責。全社會共同努力,在保護和利用文物中激發(fā)穿越時空、直擊人心的文化力量,一定能留住文化之根、守住歷史之脈,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魂聚力。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作者:周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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