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面試和筆試公告
2019湖南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面試和筆試公告已公布,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
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和筆試公告
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和筆試公告
經研究決定,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和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和筆試工作將于近期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如下:
學校 |
時間 |
面試和筆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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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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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 |
2019年5月5日上午 |
2019年5月5日下午 |
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 |
資格初審合格者即為面試入圍對象,請所有面試入圍對象于報考學校面試當天上午7:30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準時到達各考點候考室候考。遲到或不參加面試的考生,作缺考處理。
附件1:《面試考場紀律及考生注意事項》
附件2:《考場規(guī)則》
衡陽市職業(yè)中等專業(yè)學校
衡陽市廣播電視大學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25日
面試考場紀律及考生注意事項
一、應試者必須于面試當天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準時到達各招聘學校候考室候考。遲到或不參加面試的考生,作面試缺考處理。
二、應試者禁止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書籍資料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
三、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隨意離開候考室或備課室或候分室,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四、在試教室或專業(yè)測試室中,考生只報面試序號,不得透露出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籍貫、就讀院校等相關信息。
五、面試結束后應試者立即離開面試室前往候分室。離開時不得將試題、上課教案(上課稿)、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面試室。考生獲知本人成績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議論面試內容。
六、應試者違紀違規(guī),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考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1、攜帶手機等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2、在面試室透露本人姓名等相關信息的;3、偷聽他人答題或將試題內容泄露給候考人員的; 4、通過偽造證件證明等獲得面試資格和面試成績的;5、擾亂考場及面試工作秩序的;6、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面試的;7、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面試的;8、協(xié)助他人實施作弊行為參加面試的;9、將試題、上課教案(上課稿)或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10、交換試題、上課教案(上課稿)或草稿紙的。其中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還將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衡陽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的處理;有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還將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衡陽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師公開招聘的處理。
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室及其它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二、考室掛鐘的時間指示不作為考試時間信號,僅供考生掌握時間作參考,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的統(tǒng)一信號為準。
三、考前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在考室前門入口處自覺接受監(jiān)考員的安全檢查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驗。
四、考試期間,考生須將有效身份證交給監(jiān)考員匯總,等待身份證核驗人員前來核驗。
五、考生進入考室,除鉛筆、黑色簽字筆、鋼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板、墊板、小刀、無封套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室(特殊規(guī)定的專業(yè)除外)。已帶入考室的禁帶物品必須按監(jiān)考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室,已帶入考室的禁帶通訊工具或電子設備必須按監(jiān)考員要求截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六、考生領到試題卷后,需認真檢查分發(fā)有無錯誤、是否漏印和殘缺、字跡是否清晰,如遇此類問題,可舉手申請更換;確認無誤后,在開始答題前在指定位置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報考崗位(分校分學科)、考室及座位號。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開考鈴響后,考生才能開始作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室。考試時間內全過程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違者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交卷出考室后不準再次進入考場,不準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談,應迅速離開考點。
八、開考鈴響后方可在試題卷規(guī)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
九、在考室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卷,不準將試題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室。
十、考試終了鈴響,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按試題卷在上、草稿紙在下的順序清點整理好,坐在原位,保持安靜,不要離開考室。待監(jiān)考員共同確認試題卷數量無誤后,監(jiān)考員宣布并組織考生依次從前門離開考室。
十一、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包括在考試結束后考室視頻監(jiān)控錄像回放中被查實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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