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邵陽新邵縣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2019湖南邵陽新邵縣選調縣外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新邵縣教育局、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邵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新邵縣教育系統(tǒng)人員公開招聘、流動調配、人才引進、借用抽調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新教聯(lián)字〔2018〕03號)文件精神,報請縣委、政府領導同意,決定面向縣外選調(含單調、對調,下同)一批優(yōu)秀教師來我縣任教。
一、選調人數:70人(對調除外)
二、選調條件
(一)單調教師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yǎng)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2.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3. 以下(1)-(3)項必須符合其中一項:
(1)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父母或配偶在新邵定居,或本人屬新邵戶口,且參加工作二年及以上(工作時間以學年度為準,下同)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2)年齡40周歲以下,參加工作二年及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3)年齡40周歲以下,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二)對調教師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yǎng)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2.任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3.對調回我縣工作的教師必須本人屬新邵戶口或配偶屬在新邵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
4.對調人員應為單位性質、地域類別、身份等相同;年齡相近;參加工作一年及以上在編在崗的正式教師(地域類別指現(xiàn)工作單位在鄉(xiāng)鎮(zhèn)或縣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選調
1.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行政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師德失范行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5.任職以來師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以上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資格的;
7.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選調公告。選調公告在新邵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縣人社局網站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本人提交有關資料。符合選調條件的對象須將《2019年新邵縣選調縣外教師報名表》(從網上自行下載并打印)、個人調動書面申請、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最高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新邵縣教育局政工股。提交時間:2019年4月5日至4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除外);提交地點:新邵縣教育局辦公樓二樓217室;聯(lián)系人:石楚平(13973956068)。報名時間截止為2019年4月20日,之后,不再受理報名。
(三)面試。凡申請調入我縣的教師,資格審查合格后,須參加面試。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備課時間5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評分標準及相關要求由評委制定。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選調。若報名人數超過本次選調計劃(70名)時,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辦理手續(xù)。申請選調人員,經縣教育局、人社局審核后,呈報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審核批準,人社、教育、編制部門共同組織考察,縣人社局提請縣編委會研究同意。7-8月份定期一次性辦理調動審批手續(xù)。
五、相關優(yōu)惠政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級學院畢業(yè)生分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工作補貼,按年度發(fā)放,直到在本縣參加工作滿5年為止。在本縣工作初期暫無住所的,由用人單位安排周轉房。
六、其他事項
1.凡選調進入我縣的教師,在我縣教育系統(tǒng)服務期限至少為5年。
2.咨詢電話:劉強新 13973587022(新邵縣教育局)
曾 輝 13975964486(新邵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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