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2016年湖南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公告已發(fā)布,3月22日至28日報名。湖南公務員考試網針對省考公告內容,做了細致的對比分析,以供考生參考。
>>>由此進入 :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報考系統
一、招錄計劃
從表一中不難看出,2016年的招錄計劃較2015年出現了細微的變化。招錄人數出現了微調,2016年湖南省一共招錄7080名各級公務員,比2015年減少154人,通過表二可以看出,減少的這部分崗位主要集中在市縣鄉(xiāng)黨政群機關,這是因為湖南省去年下半年開展的鄉(xiāng)鎮(zhèn)區(qū)劃改革調整,通過合并,重組等方式減少了500多個鄉(xiāng)鎮(zhèn),由此也產生了不少冗余的鄉(xiāng)鎮(zhèn)基層工作人員,這勢必對基層崗位的招錄產生影響。
二、招考形式
從今年的招錄公告中可以看出,湖南省依然沿用“四考合一”的形式,即公務員、法院、檢察院、選調生四類考試在同一天進行考試。
三、招考新政
1、今年公開考錄的對象范圍作出重大調整,根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今年省考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和在職參公人員招考。
2、今年省考還將首次實施公務員考錄作弊入刑規(guī)定。在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面試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庫;對錄用(備案)后放棄的人員,2年內不得報考湖南省公務員。
3、今年省考的各類崗位,擴大了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和“四項目人員”的招考范圍與人數。
4、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要求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且為政法類專業(yè)畢業(yè)。
四、報考條件
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3月22日至1998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6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的職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考生需要參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
戶籍要求:湖南省公務員招錄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部分職位因工作需要要求湖南省或相關市(州)、縣(市、區(qū))戶籍。招考職位有地域要求的,考生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2016年3月10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與去年相比,戶籍要求相對放寬,考生如不具有職位要求的戶籍條件,配偶具有同樣可以報考。
學歷要求:要求考生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對學歷的要求考生要參照職位表。考生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選調生職位要求考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基層工作經驗:“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經歷”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驗。其他可視為基層工作經驗的情況為: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
五、報名環(huán)節(jié):報名平臺為兩個
2016湖南公務員考試報名為網上進行,報名時間為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的考生與其他考生的報名平臺不同,需登錄“湖南領導人才網”進行網上報名;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直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也可通過湖南公務員考試網提供的報名鏈接登錄“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湖南公務員考試網溫馨提醒各位考生要注意自己所報職位對應的報名平臺。
報名環(huán)節(jié)中湖南不設資格初審環(huán)節(jié),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考生均可在報名期間內修改自己的信息和報名職位。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報名平臺每天發(fā)布一次各職位報考人數信息,考生可結合職位的報考人數對自己的報考申請進行修改,注意結合自己的具體情況和職位競爭人數理性報考。但湖南公務員考試網教育提醒各位考生盡量不要趕在報名最后階段進行確認,以防網絡擁堵等原因造成報名失敗。
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職位的人員,需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書面推薦,經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準備報考這些職位的考生需提前將書面推薦準備好,以備審核。
六、筆試環(huán)節(jié):放寬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5。法醫(yī)職位、監(jiān)獄與戒毒單位醫(yī)學類職位,以及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等招考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以為1∶3。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
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會對招錄人數進行削減,如最終取消了職位招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改報。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報考法院審判業(yè)務、檢察院檢察業(yè)務職位的,還需考法律專業(yè)知識科目,考試成績計入筆試成績。報考法院書記員職位的,還需考職業(yè)技能測試科目,不計入筆試成績,但必須測試成績合格后方能進入下一程序。筆試環(huán)節(jié)不設分數線。
七、遞補環(huán)節(jié)
遞補環(huán)節(jié)在資格復審和體檢環(huán)節(jié)后進行,情況分別如下:
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因考生放棄體能測評和體能測評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湖南公務員考試網提醒各位考生關注遞補公告,及時抓住機會成就自己。
除此以外,面試環(huán)節(jié)中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八、溫馨提示: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
筆試時間: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16年4月23日9:00 -11:00
申論 2016年4月23日14:00-16:30
法院審判業(yè)務、檢察院檢察業(yè)務職位法律專業(yè)知識 2016年4月24日9:00—10:30
法院書記員職業(yè)技能測試:2016年4月24日8:30開始,具體時間、場次和考室詳見準考證。
成績查詢時間:5月下旬可以在官網查詢筆試成績。
最后,希望各位考生朋友能夠積極對待本次考試,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金榜題名,實現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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