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永州市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局遴選公務員公告
2015年湖南省永州市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局遴選公務員公告已發(fā)布,計劃遴選14人。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工作證等證件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2015年XX市州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市區(qū)局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于2016年1月4日-1月13日,到永州市地稅局人事教育科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當場進行資格初審。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在筆試前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遴選職位工作職責所必備的政策理論和專業(yè)基本知識以及調研綜合、辦文辦事、文字表達等綜合素質。部分內容考生可參考公務員教材中心的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用書。筆試統(tǒng)一在長沙進行。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2015年湖南省永州市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局遴選公務員公告具體內容發(fā)布如下:
2015年永州市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局公開遴選14名公務員公告
為充實和加強我市的地稅系統(tǒng)基層一線力量,根據《公務員法》和相關文件規(guī)定及工作需要,經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同意,在省地稅局統(tǒng)一組織下,公開遴選一批公務員到我市部分縣地稅局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與計劃
全市地稅系統(tǒng)共計劃遴選14人,其中分配到東安縣局3人、寧遠縣局3人、道縣縣局3人、新田縣局3人、藍山縣局2人。具體遴選職位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公務員身份,思想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身體健康,能勝任基層地稅部門工作。
(二)資格
1、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法學類、電子通信計算機類及語言文學類專業(yè)(參照2015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參加國家或省公務員統(tǒng)一招錄以及組織部門選調生招錄取得公務員身份,且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行政職務為副科級及以下;
4、具有永州市范圍內戶籍;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分期間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我省地稅系統(tǒng)內工作的公務員;
4、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工作證等證件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張,填寫《2015年XX市州地稅系統(tǒng)部分縣市區(qū)局遴選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于2016年1月4日—1月13日,到永州市地稅局人事教育科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當場進行資格初審。在筆試前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需考生本人領取或書面委托他人憑委托書、考生身份證和代領者身份證領取。
四、筆試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該職位的遴選計劃人數。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遴選職位工作職責所必備的政策理論和專業(yè)基本知識以及調研綜合、辦文辦事、文字表達等綜合素質。筆試統(tǒng)一在長沙進行。
五、面試
(一)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以下相同)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選名單在永州市地稅局網站上公告。
(二)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本人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工作單位同意其參加遴選的證明材料。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不能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取消其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工作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合作共事、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面試在永州市進行。
六、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2015年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由永州市地稅局負責組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現實表現、工作能力和實績、工作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其報考資格條件。對考察合格的擬轉任人選在永州市地稅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轉任手續(xù)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報省地稅局審查,由省地稅局統(tǒng)一向省人社廳申報。經省人社廳審核,符合轉任資格條件的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xù),不符合的由永州市地稅局將呈報的轉任材料退回考生原單位。
擬轉任人選須與所分配縣地稅局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xié)議書》,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整個遴選工作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永州市地稅局地址:永州市冷水灘區(qū)梅灣路118號
咨詢電話:0746-8366053、8366052
永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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